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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会被抓拍,很多驾驶员都知道,但一些驾驶员为躲避抓拍耍起了“小聪明”,其中就包括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面对街头上演的各种“花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我市各地交警部门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已查处150余起。
张某一直帮公司开车送货,为图方便,将车辆违停在路边卸货,多次因违法停车被抓拍处罚。8月17日下午2时30分,张某送货前往乐清市翁垟街道镇北大街附近违停卸货,为躲避现场监控的抓拍,他用一张贴纸遮挡车辆号牌,结果因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乐清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8月7日上午9时许,郑某驾车前往乐清柳市商城附近办事,由于找不到停车泊位,他将车辆直接停在柳翁西路与延文路交叉口附近。他担心车辆违法停车被监控抓拍,下车后从后备箱内取出一条毛巾,并将毛巾悬挂在车辆号牌上,却不知这一行为被路口的监控全程录了下来。
因为疫情防控,口罩成了不少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可有人将口罩用错了地方。今年以来,用口罩遮挡机动车号牌被公安交警发现并查处的案例不少。
8月8日上午7时30分,卢某将车辆停在乐清市柳市镇环城路新市东街附近,由于其所在位置禁止停车,卢某担心自己车辆违停会被抓拍,就从车内拿出两个口罩,给机动车号牌“戴”上了。交警发现后立即赶到现场,此时卢某从马路对面跑来,一边解下车牌上的口罩,一边称自己立即移车,但为时已晚,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6月14日,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民警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巡逻发现,一辆宝马车的机动车号牌“戴”口罩,遮挡号牌,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5月28日上午10时20分,苍南交警接群众举报,在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玉苍路交叉口查处了一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同样,该车也是用口罩遮挡车号牌。
5月18日晚上10时15分许,市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文昌路兴平路口设卡检查,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号牌“戴”着口罩。经查,该车驾驶员邰某不仅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车辆竟有3条闯红灯、1条超速违章未处理。
民警介绍,在查处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案例中,“遮挡物”是五花八门,除口罩外,毛巾、纸板、纸巾、塑料袋等也是较为常见,还有一些“特制”的铁皮,甚至有人随手还用上了菜叶,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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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故意遮挡车牌由原来的记12分变成记9分,并且罚款200元。另外,除故意遮挡车牌外,故意污损车牌也是一次记9分、罚款200元。如因泥沙、积雪等外部条件遮挡车牌,应及时清洁处理,否则也是被视为故意遮挡车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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