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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中午,位于鹿城区学院中路“置信原墅”西侧的违建被拆除,违建拆除后将打通学院中路和这条未移交的市政道路“壁垒”,为以后打通断头路,给附近居民出行提供便利创造前提条件。原本拆除该处违建是一件“还路于民”的民生好事,但拆违过程中却因各种原因,遭到业主反对、质疑。
事情究竟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拆除前
拆除后
业主:
住进来后就有的大门竟然是违建,被拆除心里不舒服
“拆除前未提前公示,不符合法规。”“我住进来后,这里就有一处大门,一觉醒来竟然看到工程车要拆除”……8月25日晚上7时30分,记者来到学院中路置信原墅时,原先该小区的3处违建,已被拆除了1处。
陈先生是该小区业委会的主任,对于拆除违建,他表示,小区业委会乃至大部分业主都是支持的,但是在拆除前,小区业委会没有收到相关部门发出该处建筑为违法建筑的责令整改的通知书。“很多业主不知道什么情况,一回家看到有工程车要把自家小区‘大门’拆了,这导致许多业主有情绪。”
“我住进这里后,该建筑就已存在,现在突然要拆除,部分业主难免会心里不舒服。”该小区的业主叶先生说,他还给记者出示了由蒲鞋市街道蒋家桥社区于8月24日发出的一张要在近期拆除违建的“温馨提示”单。
一些业主告诉记者,该“温馨提示”说是近期拆除,但第二天一大早工程车就已经停在了门口,让大家措手不及。
求证:
3处建筑确属违建,执法中队曾在3月开出整改通知书
8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调出了置信原墅的建筑平面图,从平面图看,该3处建筑确实不在小区红线以内,属于违法建筑。
红线处为大门违建
置信原墅业委会陈主任说:“街道前期确实曾多次找过业委会,业委会对于拆违也非常支持,唯一的要求就是合法合规,但一直到8月26日建筑被拆完,相关部门也没出示书面文件,这也是部分业主有情绪的原因。”
对于部门未出示过书面文件的说法,记者联系上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蒲鞋市中队。蒲鞋市中队相关负责人说,经调查,该违建的责任主体为置信原墅的房开公司。实际上,今年3月7日,中队已开出了一张责令限期改正的告知书,并已送达到违建责任主体单位。但该公司因为已经注销,无法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最终由街道出面召集各方协商拆除事宜。
部门:
责任主体外相关人员可申请查看告知书,但无送达义务
对拆违的合规性存有疑问,这是置信原墅部分业主反对拆违的主要原因。而从执法中队层面来说,违建责任主体为房开公司,中队已将告知书送达到位。
那么,业主在不是违法建筑的责任主体,但又跟事件息息相关的前提下,拆违前执法部门是否需要给他们送达告知书?记者联系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对此进行解答。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对于违建的责任主体,执法队员在办案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将限期改正告知书送达到位。而对于其他个人或集体,如果跟事件相关,可申请查看告知书,但无送达义务。
街道:
违建拆除后,有利于打通断头路,方便群众出行
蒲鞋市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置信原墅建成交付约10多年时间,前期街道接到不少市民投诉,该小区门亭内属于未交付的市政道路,长期被该小区侵占。为此,街道进行了走访调查,但包括该小区业主在内,未有人对该违建的权属进行确认。
一方面是市政道路需要重启移交手续,打通断头路,给市民提供出行便利,另一方面则是许多置信原墅的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占市政道路,且违建责任主体无法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为此,我们翻阅了历史档案,并确认了责任主体。在今年3月送达告知书后,我们就跟该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房开公司进行了沟通,经过近半年的协商,各方都认为该3处建筑为违法建筑,同意拆除,还主动搬空了物品,并最终决定由街道牵头代为拆除。违建拆除后,为打通断头路创造前提条件,届时道路可联通洪殿南路和金桥路,市民不必再绕道车站大道、惠民路,周边主干道的交通压力将得到缓解。”该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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