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家长向记者反映,称自己的孩子因为没有及时上交作业,被老师给打了一顿,导致左眼骨折。可家长投诉了两个多月,至今没有任何回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16岁的小朱,是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的高二学生。4月24日晚上9点,小朱称自己在上晚自习期间,遭到了化学老师的暴力殴打。
小朱:事发的前一天晚上,我由于当时有一项化学作业没有完成,于是他过来找我,问我什么时候交。由于当时有急事要出教室,于是我就回答了“随便他”,然后就匆匆地出了教室。他认为我态度非常恶劣,于是在第二天晚上的第5节英语课的时候,他把我从教室里叫出来,并且带到了一个小的自习教室,进去之后把门给锁上,扇了我一巴掌,把我踹倒在地,不断地用脚踹我,并且期间还伴有辱骂。 家长 朱先生:如果我孩子有不对的地方,我们也要说孩子的、教育孩子的,也要向老师道歉,因为毕竟老师是教书育人嘛。但是你把我的孩子打成这种伤势这么严重,我们希望学校给我们家长一个说法,毕竟一个未成年人交给你们学校,你们是有责任的。 小朱班主任 姚老师:鼻子上有血,我说你赶紧去医务室看一下,校长把我找过去了,说看家长有什么诉求。
经公安部门鉴定,小朱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家长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服。
家长 朱先生:医生也说了一直都会影响他的视力
小朱:眼眶内侧壁暴力性骨折,有一块很大的区域是骨头塌陷了,做了一个骨骼的植入手术,导致我的眼球转动有点受限,现在看东西还是有点重影。
记者学校求证遭到拒绝。 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鲁姓副校长:号码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记者:他刚才怎么说的,你重复下没关系,你就正常回复,你联系一下校长,校长刚才是不是不接受采访?
家长 朱先生:要个说法竟然这么难,站在学校门口等了这么长时间,然后回了你一句啊,我们现在不接受采访为由把你又推脱过去,这是多么不负责的学校。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副所长 吴开平:这个双方各执一词,我们基本上已取全取证,目前还没有下最终的定论,学生在这个学校里面出了事情,这个是毫无争议的。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陈一来:无论是属于个人的原因,导致这种伤害的后果,还是他人造成的伤害后果,这个责任,就要由学校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手记 我们必须承认,在老师的从教生涯中一定会遇到几个特别调皮的孩子,可能他们会影响到课堂纪律,也有可能会直接影响到老师的教学任务以及教学目标的完成。但是对于这样的学生,他们有自己的直接监护人——家长,老师完全可以与家长沟通,保持家校一体。而学生之所以称之为学生,是因为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建立完善,所以需要老师从旁教导。不管学生的伤是怎么来的,但归根到底是在学校受伤,学校也理应负起这个责任。如此不管不问,怎么配得上“省三级重点中学”的称号。对于此事,我们还会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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