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南汇街道火金州大厦南侧绿地内一辆白色宝马机动车停放在绿地上。在城市公共绿地违法停车,不仅损坏了城市绿化带,还严重影响了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走访调查,这辆违停机动车已经停放了多时,整个车身停放在绿地内,绿地被违停车轮碾压的痕迹斑斑,严重破坏了绿化的正常生长,属于典型的机动车违法损坏绿地案件。据附近居民称,车主为了图方便,经常将车停放在绿地上。 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后,查询该违停车主联系电话,多次拨打电话给违停车主要求立即移车,由于车主一直无人接听,无法联系到当事人,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将这辆损坏绿化的违法车辆进行拖离,联系上当事人后,再进行处理。 ▲绿化部门修复补植后的绿化带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绿化管理部门将受损坏的绿地及时修复和补植,恢复城市市容和绿化环境。对于该车辆故意损坏城市绿地的违法行为将立案调查处理。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请务必规范停车,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温州美丽和谐的城市环境。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 禁止损坏城市绿化和城市绿化设施的行为:(三) 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放、停车、放牧、开垦种植、倾倒废弃物;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二十二条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由城市绿化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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