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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转账”伪造出4000多万元巨额债务!温州一小额贷款公司被警方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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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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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多万元的借款,经过接连几次转账后又回到了最初的账户,这个蹊跷的操作背后暗藏玄机。日前,浙江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地产”)破产案件中牵出虚假诉讼线索,鹿城警方目前已立案侦查并对多名嫌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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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温州一家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市区开发建设了华盟商务广场、华瑞园、华泰大厦等项目。由于企业经营不善,2020年1月2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华丰地产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华丰地产的联合管理人。
华丰地产债权申报期间,温州瓯海鸿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泰公司)向管理人申报了1笔债权。2017年1月,吴某某、李某某及华丰公司等5户借款人分别向鸿泰公司借款多笔,合计2624万元,华丰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瓯海区卧龙南路77号的35套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
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偿付贷款,鸿泰公司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瓯海法院作出5份民事调解书,分别确认华丰地产等5户借款人应偿付鸿泰公司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鸿泰公司有权对华丰公司提供的房产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款优先受偿。鸿泰公司据此向华丰地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本金2624万元,利息近1534万元,同时提出对华丰公司上述房产优先受偿。经审核,管理人依据上述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鸿泰公司对华丰公司享有有财产担保债权约3295万元。
“去年12月,我们接到知情人举报,称鸿泰公司并未向华丰地产等等5户借款人实际出借任何款项,而是通过‘循环转账’的方式捏造借款假象,并以设立抵押权的方式规避人民法院对相关房产的强制执行,以此配合华丰公司非法转移财产。”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浩宇介绍,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向鹿城法院申请调取了鸿泰公司等5户借款人以及有可能涉及“循环转账”的相关相关人员银行账户信息,“我们发现,这些所谓的借款都在短短几分钟内经过多个账户流转,很快就回到了鸿泰公司账户上。”
据了解,华丰地产目前已经确认债务3亿多元,而剩余资产仅5000余万元,严重资不抵债。“如果鸿泰公司的确是通过虚假诉讼获得优先受偿权,将直接获取华丰地产剩余的大部分资产,这将对其他债权人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王浩宇说。
鹿城区人民法院对管理人调查发现的情况进行了深入审查后认定鸿泰公司存在重大虚假诉讼嫌疑,随即将案件线索移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鹿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目前已对鸿泰公司涉嫌虚假诉讼犯罪一案立案侦查,并对多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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