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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在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0个设区市、71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分配倾斜、用地指标奖励、改革先行先试等33个方面激励政策。其中温州市本级获得激励5项次、县(市、区)获15项次,总数20项次、排名全省第二,创历史最佳成绩。
苏巧将 摄
浙江从2018年开始探索建立省政府督查激励机制,每年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支持。
据统计,本次督查激励共157项次,其中激励设区市35项次,激励县(市、区)122项次。杭州、温州、宁波、湖州、金华等5个市本级获得4项次以上激励,义乌、乐清、龙湾、平阳等13个县(市、区)获得3项次以上激励。在全省26个加快发展地区中,有18个县(区)获得29项次激励,体现了督查激励向基层、向加快发展地区倾斜的导向。
目前,省级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兑现督查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政策红利,确保督查激励工作取得实效。
温州市本级获督查激励的5个工作事项是:
- 推进数字化改革成效明显
- 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效明显
- 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建设发展工作成效突出
- 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国库库款管理、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 督查中发现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
在以县(市、区)为单位获得的督查激励中,乐清4项,龙湾3项,平阳3项,泰顺2项,瓯海、瑞安、文成各1项,内容涉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促消费工作、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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