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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远洋”售楼处回来后一温州男子称“很害怕”!越想越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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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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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导语】近期有远洋半岛九号的消费者向《科林维权热线》投诉称他们在购房时发现房开公司在售楼现场布置了许多摄像头,专门用来采集客户的人脸信息。

   业主*先生(化名)告诉《科林维权热线》记者自己是今年4月份到展厅看房的,现场布置了很多摄像头,令他有些不安,于是他向销售人员打听起了用途,结果被告知是用于人脸信息采集的。


业主:他里面有装人脸识别系统,每个进去以后会自动把人的脸扫进去的,个人信息轻而易举就被人拿走了,不止是我的人脸信息,只要是进去的人(都会扫进去),安全方面肯定有很大漏洞。里面装的监控实在太多了,后来我跟销售人员闲聊,他说里面是装了人脸识别系统的,签合同的时候在会计的位置也装了人脸识别系统。
                     投诉人提供

   *先生担心个人信息万一泄漏,并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强烈要求开发商对此作出解释。


业主:很多人是开通支付宝人脸扫码的,大数据的威力太大了,人脸扫进去有些居心不良的人会偷偷把人脸给截过去,万一造成财务损失该找谁(负责)?

                                                投诉人提供

     今天上午,远洋地产品牌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来到科林工作室进行现场对接,但并未就此情况当场作出解释和说明。针对此事科林工作室也将继续开放专题举报平台,并等待开发商调查结果。



科林观点


假如开发商真的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集和使用个人生物信息,就是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要经得消费者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也指出消费者个人信息有依法得到保护和尊重的权利,如经营企业故意实施侵害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近年来包括温州在内的各地类似被处罚几万到几十万的案件并不少见,去年315 晚会更是将此类违法行为推上了全国的“曝光台”。本起投诉内容对广大消费者和经营企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意义。绝大部分消费者对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不强,应该要多看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法,主动用法,要对自己授权或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持续跟踪,注意销毁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举报。经营企业如果要采集、使用人脸信息,无论是方便企业内部管理,还是用于业务销售或者防止“飞单”,都需要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否则一旦信息泄露,不仅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财产安全、隐私安全,更让企业背负法律风险,损害品牌形象,最终寸进尺退,得不偿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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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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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2 20: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好好管理好房市啊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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