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搜索
查看: 9435|回复: 0

事后反悔?温州一女子“不耻交易”后,报警谎称被性侵...

[复制链接]

723

主题

1

回帖

348

积分

老蟹

积分
348
发表于 2022-5-30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7日,周某某通过“连信”与他人取得联系,后于2022年5月13日,周某某在龙湾区某某街道某某号某某楼房间内以300元一次的价格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2022年5月22日晚,周某某在龙湾区某某街道某某号某某楼房间内又以300元一次的价格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之后周某某谎报警情称被他人强奸。周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卖淫和谎报警情。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十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网络配图

小编提醒,因“不耻交易”感染上一些性病的不在少数,希望大家能够远离非法性交易,珍爱生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5-9-2 23:47 , Processed in 0.52261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