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搜索
查看: 9504|回复: 0

刚刚,苍南通告!全县禁止

[复制链接]

688

主题

1

回帖

345

积分

老蟹

积分
345
发表于 2022-5-28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2022年端午节期间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县外防输入压力仍然巨大。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将进一步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节,经研究决定,今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和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做好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

  三、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少串门、不聚集,加强自我防范,自觉遵守政府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乡镇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止民间划龙舟的意义,加大对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27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5-9-2 22:27 , Processed in 0.39088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