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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温州市区重点整治电瓶车违章的工作开展的是如火如荼,温州一网友爆料,温州龙湾这位城管同志,公然带头与温州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相悖!
网友提供现场图片
该网友称,5月25日,自己在温州市龙湾区沙前街看见一位行政综合执法的工作人员,正骑在一辆电瓶车上与身边人谈话,但是这辆电瓶车看着似乎不太对劲......
网友提供现场图片
从网友提供的照片中可以看到,这位执法人员正坐在一辆带有雨棚的绿牌电瓶车上,身边还站着一位身穿红马甲的社区工作人员,以及一位交通引导员。这让该网友很费解,自己这两天看见马路上到处都有交警在严抓电瓶车违章,怎么到了他们身上就可以不管不顾了?难道因为他身穿的服饰与其他市民不一样,就可以区别对待吗?
网络配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写明,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早前龙湾发布内容
小编认为,目前现在温州正是共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时刻,温州全面吹响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冲刺行动的冲锋号,执法人员更应该起带头作用。尤其是最近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内,进行的重点整治。其中就包括加装雨篷行为,若是执法人员不能起带头示范作用,反而不遵守相关规定,公然开着带加装雨篷的电动车上路,那么其他普通市民又怎么能服众呢。希望有管部门能够严查此事,不要选择性执法,莫让执法出现“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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