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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洞头区新冠肺炎疫情
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温州市洞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29日15时起,启动洞头区(不含灵昆街道、昆鹏街道)新冠肺炎疫情II级应急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出洞头区(不含灵昆街道、昆鹏街道)。
2、严格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扫场所码+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严格守好各类“小门”,让社会面迅速静下来。
3、全区所有学校暂时停课,各类线下培训一律暂停。
4、辖区内电影院、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桌游室、网吧、公共文化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和景点景区一律暂时关停。
5、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严禁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餐饮场所取消堂食,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6、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继续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向所在村社、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到医院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疫情防控,继续保持霓屿通道控制中心、大门大桥通道控制中心等进出洞头通道管控,除港区集卡、物资保障、紧急就医、疫情防控等车辆外,暂停车辆进出;区内公交车载客量控制在核定承载量的50%以内。
8、洞头区北岙、东屏、元觉、霓屿四街道和大门镇、鹿西乡范围内所有人员连续开展3轮(一天一次)区域核酸检测,后续视情况另行通知。各街道(乡镇)和村社组织要全面动员,加快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家门,人员进出村社、小区、农贸市场、商超等公共场所须出示当天核酸已采样证明。
9、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照“三区”管理规定执行。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
10、全区工业、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快递物流、公共交通等城市运行主体保持正常运转(除元觉街道外),员工凭当天核酸已采样证明上岗。
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自我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对不服从管控措施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接种疫苗是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希望市民朋友能够积极配合,及时进行新冠疫苗的接种,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洞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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