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戴先生向科林维权热线反映,他去年4月开始装修自己在瓯海之光(山澜苑)的房子,戴先生认为他明明没有倾倒建筑垃圾,可是物业就是要收取他1700元垃圾清运费非常不合理,怎么回事?
戴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4月开始简单装修整理自己在瓯海之光的房产,因为是准备出租所以没有进行敲墙等复杂的步骤,也按照物业的要求缴纳了装修押金,但是物业收了钱只给了他一个pos机消费回单作为凭证。
#戴先生#
我去年4月份在瓯海之光装修,当时装修(物业)他说要办一个什么押金,2000块钱。保利物业他说这个是清运费,如果你说没有(建筑垃圾需要清运),他说没关系,到时候我不收你这个费用,到时候装修好了,这2000块钱退给我,我说你要有个手续给我,他说没有的,大家都一样。
戴先生表示去年年底自己就联系保利物业要求对方退还装修押金,可是直到目前,小区里物业公司都更换了,自己钱还没拿到。
#戴先生#
今年年底我我去退押金,他说我们放假了,年底正月16给我,拖了两个月,好了,物业他3月底已经换了物业了,新的是新希望。保利物业他说走了给我结算,到时候会打给你的卡号,我什么都给他了。好了,到3月底一个工作人员他说你要清运费交1700,他现在说没办法,我们上面领导他说就要(我)付清运费。
究竟情况如何,记者联系上戴先生小区新的物业管家了解情况,新的物业管家告诉记者,新物业进驻小区后没有收取过装修保证金,具体情况还要跟保利物业联系。
新物业(新希望):他要找上一个物业,我们是新进的,你要找保利。 记者:他们之前说的装修保证金,(前物业)这里跟你们有交接过吗? 新物业(新希望):保证金他们(保利)有自己人在这里噢,我们是没有收的。
但当记者尝试联系戴先生提供的保利物业工作人员时,却发现对方电话无法接通。戴先生表示之前自己去现场找对方时还起了口角,最终还是报警才暂时平息了冲突,但对方还是坚持让戴先生提供自行清理垃圾的凭证,戴先生还提供了一段当时自己拍的视频资料。
#戴先生提供的视频音频节选#保利工作人员:之前给经理打过电话,经理说让他拿出凭证来,拿出凭证可以就是说跟公司反映您这边是自行签约(倒垃圾)的。(后来)他(戴先生)就进去翻我东西,还拿我东西,还要睡我的床,还要还把门插上,我报警了他再帮我打开,我不报警我就....
戴先生:我是没办法了(才这么做)。
说起这个“自行清理垃圾的凭证”,戴先生觉得自己真是有苦说不出。
#戴先生#我自己里面的那些有水泥袋子,包括纸箱零零碎碎的东西,我自己有货车的,我自己开到地下室自己的车位,自己从楼上拉下来的,自己的车上装走的,拉到我们自己塘下有一个专门的垃圾站,保利物业他说我要倒了垃圾要证据给他们看,但是我确实没拍照片,我自己倒垃圾干嘛拍照片呢?
遇到这类情况,举证义务应该由谁承担呢?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忠良律师做出了解答。
#王忠良律师#需要物业公司提供自己履行了垃圾清运的这样一个义务之后,他才能将垃圾的押金2000元收取,并且进行一个结算。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办法证明他履行了垃圾清运义务,那么押金是应当退还给戴先生的,举证责任和义务是在于物业公司。
而对于解决该问题的方法,王律师也提出了两个可行方案,希望戴先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王忠良律师#第一种方案,当然是最麻烦的一个途径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去解决,那么法院会按照这样的一个举证责任去要求物业公司履行这样一个举证证明义务。戴先生也可以选择第二种方式,在今后的物业服务合同里面将2000元主张进行一个抵扣,我认为物业公司更换了之后,你需要去看一下新物业和旧物业之间有没有对于之前的债权债务进行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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