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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温州8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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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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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三能”要求,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市公安局专门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近期已依法查处多起涉疫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护航疫情防控工作。
一、扰乱正常防疫秩序
近日,龙港市公安局查处一起变造证明文件案。行为人蔡某以P图方式变造核酸检测报告,用于逃避核酸检测。后鉴于蔡某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认错悔改,且尚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公安机关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悔过。

龙港市某物流公司在车辆卸货时,未落实消杀措施,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近日,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及工作人员张某被龙港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江某在明知政府发布相关防疫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多次组织大量人员在瑞安某宗教场所内聚集,现已被瑞安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瓯海两家密闭休闲娱乐场所,在明知政府发布相关防疫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开门营业,导致现场多人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两家场所负责人温某、袁某现已被瓯海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处罚。

二、妨害传染病防治
近日,平阳县萧江镇发现一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其间,密接人员王某以谎报行程等手段拒绝配合防疫工作,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现已被平阳县公安局依法立案调查。

三、编造、传播涉疫谣言
近日,苍南人黄某报警称其被感染新冠肺炎,后经核实,黄某并未感染,系醉酒滋事。黄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苍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疫工作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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