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晚上,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居民投诉,称鹿城区前网新村某在建工地还在午夜施工,噪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投诉后,组织精干队员,带好装备,规范着装,驱车赶赴投诉点,现场发现某建筑施工单位有工程车和施工人员正在卸施工材料,大型机械发出噪音很大,居民投诉情况属实。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能够正常休息,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净化建筑工地夜间给居民休息带来的影响,执法人员现场与建筑工地负责人进行沟通。经执法人员耐心有力的法律解释与劝导,建筑工地负责人当场表态,午夜立即停工,积极配合。因建筑工地在夜间施工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通知建筑工地负责人携带相关手续到辖区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投诉的居民对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管理夜间工地噪音扰民,为附近居民营造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表示感谢。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醒各施工单位:从事建筑活动期间务必要遵循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否则不仅周边的居民生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自己也或将面临行政处罚。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八条 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 要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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