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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街头惨痛教训!有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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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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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路是城市的“毛细血管”
路畅才能心顺
近日,平阳县
又一条道路建设完毕,顺利通车
为周边多个村庄村民出行提供便利

平阳县建设的昆水公路属于104国道西过境改建工程的一部分,它位于昆阳连接线2.52公里和水头连接线13.29公里,分别与昆阳镇和水头镇城区相连,整个项目合计建设里程42.96公里。

沿途设管理处养护工区1处,大桥11座,中小桥26座,隧道12座,目前已全线通车。



昆水公路于12月25日正式全线通车,但此前部分道路已经可以通行。不过,在此前已经通车的部分路段中,由于一些驾驶员行车时未注意观察标志标线、未在路口减速行驶等原因,这条刚投入使用不久的道路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

案例一
2021年8月14日,在昆水线平阳县鳌江镇元平村路口,发生了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日下午,汪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由文成驶往平阳县鳌江镇梅溪方向,15时19分许,汪某自西向东直行途经漆划有人行横道的事发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在看到有电动车自南向北驶来时,汪某第一时间向左驾方向避让,但车速过快,车头右侧与电动自行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随后重型自卸货车向左冲向路旁钢护栏并驶出路外发生侧翻,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林某受伤及两车、钢护栏、路外绿植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

汪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经漆划有人行横道的事发路口,遇电动自行车从人行横道处通行时,未减速慢行,未确保安全,造成事故。而林某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左手撑伞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设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未让直行货车先行,造成事故。汪某、林某双方的违法过错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案例二
2021年10月01日,在平阳县水头镇昆水线与显腾线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轻型栏板货车与正三轮摩托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日凌晨,赵某驾驶一辆轻型栏板货车,由平阳县鳌江镇梅源社区方向驶往水头镇方向,01时45分许,赵某自东向西行经事发路口时,也是因车速过快,发现有车辆经过时,已经来不及避让,车头右侧与由吴某驾驶左转弯进入路口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身左侧发生碰撞,正三轮摩托车被撞翻在地。造成吴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和同车人员温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后,赵某还弃车逃逸。


交通事故带来的教训是惨痛的,据统计表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车速过快、未注意观察标志标线、不按交通规则行驶、沿线群众出行方式、习惯固化、交通安全观念淡薄等问题引起。

公路的修建
是为了给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便利
而不是加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在这里,平阳交警提醒所有朋友们
不管是行车还是走路
任何事情都没有安全重要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不要争分夺秒
平安回家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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