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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一男子高空抛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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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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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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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头顶安全”,也挑战着城市文明的底线。今年,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日前,龙港警方查处一起高空抛物案。

  “砰!”12月13日15时许,市民陈先生步行经过龙港市双排街某处民房时,突然痛苦地捂住头部,鲜血不断从指缝中流出。他的脚边是一个沉甸甸的编织袋,里面装着瓷砖、水泥袋子和水泥渣子等装修废料,重量有几十千克。这袋垃圾是刚刚被人从楼上丢下,砸到了陈先生。

  原来,该处民房二楼正在进行装修,工人黄某当时正在楼上清理建筑垃圾。为图方便,他将成袋的垃圾径直从窗口丢下。“黄某自称当时看了一下,以为楼下没人,在接连扔下了几袋垃圾后,砸到了恰好路过的陈先生。”民警介绍,事发后,黄某将受伤的陈先生送往医院救治,“头上缝了多针,目前伤情已经基本稳定,还在进一步治疗中。”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于2021年3月就高空抛物单独定罪,公安机关需依法维护公众“头顶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黄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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