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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温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提请审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议案并作说明。书面印发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中院关于法官队伍建设及接受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初审报告和《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关于制定<温州市五马步行街区保护规定>的议案》审议结果、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印发关于《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2021年度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代表尤飞宇、金志正所作的履职情况报告,刘斌等15名省人大代表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会议还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及其他事项。拟任命人员进行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仇杨均、徐育斐、任玉明、厉秀珍、张洪国、黄荣定、王蛟虎,秘书长刘峰,以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殷志军,市中院代院长蒋卫宇,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柴峥涛,市监委和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殷志军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提请人事议案
▲市财政局局长陈宣安作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温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谢逢越作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初审报告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曾恩伟提请关于《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旭东作关于《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王爱光作《关于制定<温州市五马步行街区保护规定>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余爱玉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决定(草案)的说明
▲省人大代表尤飞宇向常委会作履职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代表金志正向常委会作履职情况的报告
▲市公安局副局长徐国林提请有关事项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峰提请人事议案
▲市中院代院长蒋卫宇提请人事议案
▲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柴峥涛提请人事议案
▲拟任命人员叶伟琼作任前表态发言
▲拟任命人员胡立左作任前表态发言
▲拟任命人员吴志安作任前表态发言
▲拟任命人员杨德听作任前表态发言
▲拟任命人员江春作任前表态发言
▲拟任命人员虞立清作任前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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