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大事”千万别侥幸,佩戴头盔要牢记!大部分市民驾驶电动车都自觉地佩戴了安全头盔,可仍然有部分市民在危险的边缘“疯狂试探”。
11月11日下午,在永嘉桥头桥兴路与桥一东路发生起交通事故,事故中的夏女士就将这“头等大事”抛之脑后。小小的电瓶车各类违法行为集于一身不仅违规搭载了雨棚,还载了两人,车上三人都没有佩戴头盔。
在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摔倒在地,由于没有戴头盔头部重重的着地,摔的“头破血流”被120急救至医院治疗。

当天下午3时13分左右,永嘉交警桥头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周边正在执勤的民警先行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一辆电瓶车被卷入货车车头下面,电瓶车驾驶员夏女士躺在地上,头部磕到地面流血,电瓶车旁还有位大人和小孩,由于电瓶车驾驶员受伤部位为头部,情况不明,不能移至路边只能在旁边守护确保安全,并等待120急救到来。 
从周边调取的公共录像画面显示当时电瓶车搭载着三个人沿着桥一东路行驶,货车沿着桥兴路行驶,在行驶至该路段时,双方均未减速直接驶入路口,导致事故发生。 据货车司机,刘某表示当时阳光有点晃眼没有注意到侧边驶出来的电瓶车,等发现已经刹车来不及了。 民警对现场勘查完也到医院了解了情况,夏女士还在接受进一步治疗,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交警提醒,安全头盔可以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提供安全保障,交通事故发生时,能进一步减缓外力作用于头颅的力度、速度,同时可使作用力得以分散,从而减轻或消除外力对颅脑的损伤。 每一名骑行者或乘坐人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降低头部损伤几率,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作用,这不仅仅是安全常识,更应该成为每一名骑乘者都要养成的良好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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