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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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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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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今社会,人们总是时时刻刻面对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有的人把诱惑当成机会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有的人甚至铤而走险,身陷囹圄。
    近来,社会上流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前侦破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卞某某、唐某某伙同夏某某于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期间,以吸储为目的,在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人民中路设立盐城市金伯川投资有限公司(改名前为盐城市振宇担保有限公司),通过招聘当地吸储员对外宣传,以到期支付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060万余元,并造成939万余元无法归还,涉及储户三百余人。结局大家可想而知,最终卞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唐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现今社会渴望和李嘉诚一样变成富有的人很多,但如何变得富有,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常重要。物欲横飞的今天,我们需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婪是最真实的贫穷,满足是最真实的财富”。面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们要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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