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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开发建设中心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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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1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龙港市龙诚小微园成立业主大会“被终止”,房屋装修入驻不算交付使用引发争议。我们业主质疑:既然不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为何同意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候选人员政府指定?

考虑到新园区存在不少急待解决的问题,业主们希望能早日成立业委会,以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去年11月中旬我们根据新城开发建设中心指导下,我们12位业主代表发起人向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递交了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报告。11月底,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发布公告,同意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12月 ,我们业主们按照公告要求推选出了五名筹备组人员候选人。还有个别业主推荐五个业主代表为筹备组人员候选人。

按照相关规定,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应当在收到筹备申请之日起60天内,指导业主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但这两份名单递交,上交后迟迟没有动静。(由于 我们近八十位业主推荐业主代表陈进峰、吴希加、缪克权、章圣早、林开溪五人为筹备组候选人员,又有近二十个业主代表推荐业主代表李来力、陈钦吕、朱德智、杨崇甫、陈阿芬为筹备组候选人员)

我们就一直在跟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相关领导沟通,然后他们以各种理由,领导在开会,要等领导指示一直在拖延时间, 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嫌我们催促太紧,我们只能一周催促一次。

个别业主由于知道无法进入筹备组候选人员于3月份某晚上宴请部分龙诚业主,宴请的目的是想让这些业主盖章支持他们成为筹备组候选人,也就是拉票补票。据说得到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的支持。根据公告,候选人的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17点,如真的像传闻那样,这是严重的破坏选举法,将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为此,我们当时强烈要求新城建设开发中心公布双方推荐的票数和审核筹备组成员公布名单,免得引发大家质疑,以维护建设中心公平公正、主持公道的正面形象。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对我们的请求不予理会。

4月份13日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张榜公告,终止组建龙诚小微园第一届业主大会筹 备组,理由是小微园内办理交付的建筑面积未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不具备筹备并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条件。

根据《温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规定,核查能否成立业主大会是同意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前置条件。我们业主们难以接受的是, 现在说不合标准,去年11月又为什么能审核通过,允许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呢?我们多业主投入了几个月的精力,现在突然被终止。

开发商出具的资料显示,除了这68家交付,我们园区还有14家企业未办理交付手续入驻。如果加上这部分没有统计在内的建筑面积,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已远远超过总建筑面积的60%。

《温州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符 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十个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两个月内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产生。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指导担任。 “根据上述规定,指导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的行为不具有强制性,成立、成员的产生均非由行政机关单方意志确定,而是全体业主意思自治的体现。

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张贴的终止筹备组的公告,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行政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现在,我们龙诚小微园的业主们正就此问题与新城开发建设中心进行交涉。但迟迟没有结果,新城开发建设中心涉嫌不作为、乱作为、并且没有依法行政。#龙港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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