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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龙港市龙诚小微园成立业主大会“被终止”,房屋装修入驻不算交付使用引发争议。业主质疑:既然不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为何同意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龙诚小微园位于温州龙港市龙港新城,总占地面积约100亩,是一个交付使用才几个月的新园区。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考虑到新园区存在不少急待解决的问题,业主们希望能早日成立业委会,以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搬进去之后,为大家也为自己权益有所保障,想尽快成立这个业委会。然后我们就是按照流程,积极跟我们的主管单位新城管委会积极去对接,相关的材料手续也递交上去。
去年11月中旬,吴先生等12位业主作为发起人向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递交了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报告。11月 底,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发布公告,同意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12月,小微园的业主们按照公告要求推选出了五名筹备组业主代表。
按照相关规定,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应当在收到筹备申请之日起60天内,指导业主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但这份五人名单,上交后迟迟没有动静。到了今年4月中旬,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业主吴先生说:
“我们一直在催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然后他们以各种理由,领导在开会要等领导指示一直在拖,拖到现在可能是拖不下去了,来一个说终止筹备,理由是说交付未达到60%。“
今年4月中旬,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张榜公告,终止组建龙诚小微园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理由是小微园内办理交付的建筑面积未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不具备筹备并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条件。消息一发出,立刻在业主群中炸开了锅。
《温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核查能否成立业主大会是同意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前置条件。业主们难以接受的是,现在说不合标准,去年11月又为什么能审核通过,允许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呢?这么多业主投入了几个月的精力,现在突然被终止,谁又能给个说法呢?
记者找到了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然而,面对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小微办主任黄通坚却表示,可以先同意申报再行审核资质。
“发布公告可以组建筹备组。我们可以在发公告的同时,根据报名推选情况,再逐步进行一个核实。”
这样的答复显然不符合规定要求,记者将其中的错误指出后,黄通坚改口称“工作当中可能也有失误的地方”。
黄通坚告诉记者,成立业主大会的前提是,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但目前,他们从开发商处拿到的资料显示,共有68户办理了交付手续,办理交付手续的建筑面积加上开发商自持的建筑面积,合计为84000多平方米,而园区的总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占比仅为52%左右。
“我们后来在审查当中,发现业主提交报告当中的数据与实际不符,实际上它入住率没有达到这么高。”
开发商出具的资料显示,除了这68家,园区还有14家企业未办理交付手续入驻。如果加上这部分没有统计在内的建筑面积,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已远远超过总建筑面积的60%。而记者从小微园物业处获知,这些入驻的企业基本都已进行了装修。小微园物业经理说:
“地坪已经全部做完了,就剩22幢一幢,剩下没几户了。基本上都已经那个(装修) 了。
那么,没有办理交付手续,但已经装修入驻算交付使用吗?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同纠纷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用,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表示,实际装修入驻就应当算交付使用。
“双方的交付使用文件并非是唯一的标准,这个可以明确的。你看最高院的规定,你通知了在某些情况下也认为履行了相应交付义务,还有你实际投入使用了,就可以视为交付。”
目前,龙诚小微园的业主们正就此问题与新城开发建设中心进行交涉。最终结果如何,本台也会持续关注。(浙江之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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