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敢卖,一个敢买,另一个敢吃,乐清三名男子因“鲎”(音[hòu])栽了。近日,乐清市清江镇三名男子因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鲎端上了餐桌而被乐清警方刑拘。
4月19日11时许,乐清市公安局清江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买了一只疑似鲎的动物,准备食用。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但是没有发现报警情况。出警民警蔡吉余立即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发现一名白衣男子拿着一只黑褐色的海洋生物走进了一家饭店。民警随即找到了该店铺老板询问,男子是他的朋友王某,“他买了一个比较稀有的海鲜,因为个头比较大,借我店里的锅用。” 在王某烹制的过程中,老板拍照发了朋友圈,随后有人指出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中华鲎,“我当时慌了,我就连忙告诉朋友,但是他不以为然,还把煮熟的鲎拿回家吃。”
民警马上赶到王某住处抓获了王某以及他的朋友金某。原来王某和金某因为“好吃”成为了好朋友,还组建了名为“吃好吃的群”的微信群。当天中午正是群友们聚餐之时,王某和金某负责采购菜品。“我们在菜场买菜的时候,看到有人卖鲎,出于猎奇的心理买回来尝尝鲜。”王某说道。根据二人交代,派出所民警又查获了菜场摊主吴某(化姓),其常年从事海鲜贩卖生意,也知道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怀着侥幸心理进行售卖。
目前,王某、金某、吴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临野生动物被乐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据悉,中华鲎又名马蹄蟹,是一种古老的生物,早在3亿多年前的泥盆纪就生活在地球上,始终保持其形态,被成为“活着的古生物”。在我国东部和南部沿海滩涂上,曾经随处可以见到中华鲎。近年来由于栖息地丧失、过度捕捞等原因,鲎的数量急剧减少。目前已经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近年来,福建、广东等地发生过多起因食用中华鲎案件,相关人员均被处以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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