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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与爱人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的
美好期盼落空了
让他瞠目结舌的是,与他订婚的“未婚妻”
不仅名字是假的,单身人设也是假的
还不只一个“未婚夫”
而“未婚妻”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骗钱
3月10日,在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下,涉嫌诈骗罪的嫌疑人协某某与其母亲李某某,同被害人赵某、姜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0年10月1日,赵某在乐清市一家足浴店认识了工作人员“小苏”,足浴结束后两人互相加微信,常在手机上聊天。
在相处的过程中,赵某对“小苏”产生好感,于是在一次足浴消费中向她表白,两人成为男女朋友。没过多久,“小苏”主动提出订婚,赵某欣喜若狂。
为了表示诚意,11月7日,赵某接了“小苏”和她妈妈李某某到饭店探讨订婚事情,在父母和亲戚的见证下,赵某给了“小苏”6.6万元订婚钱,并拍下视频留念。
在视频中,灿烂笑着的赵某想不到刚出炉“未婚妻”给他的人生来了一记闷棍。原本承诺订婚后要搬过来一起住的“小苏”突然人间蒸发,不仅拉黑赵某的微信和电话,在足浴店的宿舍也人去楼空,反应过来的赵某知道自己是受骗上当了,遂报警。
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受害者竟然不只他一人。几乎同一时间,在乐清务工的安徽人姜某也被“小苏”同样以订婚钱的方式骗走了2.9万元。
2021年2月,化名“小苏”的协某某及其母亲李某某在河南落网。经查,“小苏”实名协某某,23岁,河南人,已婚。之前因工作原因认识了赵某和姜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在和两人的交往过程中,以购物、订婚礼金等理由分别向两人收取现金九万余元,事后将两人拉黑,所得现金用于游戏充值,购买衣物、香水等。
“我觉得我没有骗,我就是拿了别人的钱没有还给他。”对于自己诈骗他人钱财,协某某刚开始不以为然。其母亲李某某则认为自己也管不了女儿,当时帮着隐瞒她已婚的事只是情势所迫。
但事实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协某某已婚的事实,利用被害人赵某、姜某对协某某的好感,以“小苏”为名分别与二人订婚,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审查逮捕时,检察官对二人进行耐心地释法说理,二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也表示认罪认罚。
同时,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两位被害人遭受打击颇重,尤其是赵某,不仅被骗婚,还在亲属前颜面受损,有抑郁倾向。考虑到被害人心理状况,同时嫌疑人也有退赃意愿,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为两位被害人挽回损失。
除了当前查明的犯罪金额,被害人也提出了精神损失赔偿的要求,检察官通过多次沟通,逐渐拉拢双方赔偿金的差距,最终达成一致。
3月10日,在检察官的协调主持下,犯罪嫌疑人协某某、李某某的亲属向被害人赵某、姜某赔偿共计11万余元,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因嫌疑人协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嫌疑人李某某具有劝投的立功情节,且二人均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故乐清市检察院于3月11日对二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Law
检察官说法
虽嫌疑人协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已婚事实与两名受害者“假订婚”,其行为虽已取得谅解,但后续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诈骗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检察官也想借此提醒,当男女朋友发展到订婚的阶段,一定要慎重考察,切实弄清对方身份、婚姻状况和现实表现。尤其是农村大龄男青年更是要慎之又慎,切不可求偶心切,一说订婚,就急于给付彩礼成婚,不仅容易发生纠纷也可能上当受骗。同时,在与“对象”交往中发现被骗,受害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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