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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温州海事局了解到,截至昨天,全市663艘无证休闲船艇均已被取缔。
为消除我市水上休闲安全隐患、根治行业乱象,去年5月12日和11月20日,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相关通知,将采取回购报废、责令自主拆解、没收拆解等举措,清理取缔全市水上无证休闲船艇,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到2021年1月底。
本次专项行动,清理取缔无证休闲船艇是工作核心,以责令船艇所有人限期自行处置为主,期限届满不予处置的,将作为“三无”船舶依法没收销毁,无证驾驶人员将视情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我市取缔行动之前有水上休闲船艇770艘,其中有证船艇107艘,无证船艇663艘,驾驶人员也存在无证现象,船艇不适航、船员不适任问题突出。
有市民指出,休闲船艇业的发展仍受限制于办证审批手续繁琐,缺乏专用码头等问题。
对此,温州海事局船舶监督处负责人说,导致船艇办证难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船艇业主对船艇检验、登记法规不了解,部分船艇购买前存在不少不合规的地方。“例如船艇建造前需要船检部门图纸审批,后续还要进行建造检验,由当地船舶检验部门核发船舶适航证书,这是后续船主到海事部门办理船舶国籍证书的前提条件,有了国籍证书船舶才有航行权。”该负责人说,为防范类似情况反复发生,指引群众办证,温州海事部门已联合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船检处和中国船级社温州办事处,制订了《温州市游艇检验、登记和办证指南》。
对于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顺问题,我市已着手启动休闲船艇管理立法,《温州市休闲船艇监督管理规定》已列入温州市地方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部分县(市、区)已在先行先试。
据了解,2015年《温州市游艇基地布局规划》通过市政府审批,全市范围内已明确规划设置41个游艇基地,包括4个大型游艇基地、11个游艇基地和26个游艇停泊点。不过,截至目前,这些游艇基地和游艇停泊点均未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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