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会,通俗说法称为“标会”或者“做会”,作为民间的一种小额信用贷款的形式,在福建、浙江一带十分常见。
尤其是在苍南民间,更是存在着大大小小无数个“会”,相信不少的苍南朋友或多或少都参与过。
一般情况下,由于我国法律至今未确立起明确的法律规范,因此标会存在于民间,全依靠会员之间的信用来维持。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温州人重信用、“券在心,不在纸”的特点。
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一但产生纠纷,法律无法给受害人完全的保护,因此这些年来携款跑路的事也时有发生。
这不,就在近日,有苍南灵溪的网友向我们反应:他们标会的的“会首”,跑路了!
据这位会员所说,会首:王某云,当时她一下子组织起了5个会,有上百人参与了进来。
其中两张会单
然而,去年下半年的时候,王某云由于资金周转不灵,通过标空头把几乎所有未标会员的钱全标走了,总计有120万元左右。
之后她直接就跑路,人间蒸发了。这下所有会员才急了眼,到处找他,但一无所获。
他们甚至在路边柱子上贴上了“寻人启事”。
也有人联系到了王某云的女儿,但双方各执一词,不欢而散。
目前,爆料人称,昨天陆陆续续已经有多受害者去派出所报案了。
对此,小编认为,如果事情果真如此的话,那么这个会首真的可以说是“社会性死亡”了。
虽说标会,一直以来都是有风险的,之前几年温州各区县也不断有“倒会”的新闻出现。
但无一例外,那些携款逃跑的人,算是再也回不了自己的家乡了。一旦回来,迎接他们的无疑是父老乡亲们的口水唾沫。
的确,从法律上来说,这些纠纷由于错综复杂的原因,往往要扯皮上许久才能见分晓。
但在苍南这片讲信义的土地上,法律固然是首位,伦理道德的分量也丝毫不弱多少。
干出这种背信弃义、坑害熟人钱财的事来,哪里还能有立足之地呢?
因此,在这里小编也想劝劝这名会首,钱没了还可以再赚,信誉一旦丢了可就难再找回了,请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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