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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鹿城区制定了《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和运用等9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并规定,连续3年考核排名后10%给予降级处理。
图片来源:摄图网
● 在考核对象上,除机关公务员外,还将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同时纳入,覆盖全区所有科级以下干部职工;
● 在考核内容上,要求聚焦中心大局,紧紧围绕鹿城重点工作,将市对区考核内容、党委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等纳入平时考核,细化量化到具体科室和负责人,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 在指标设置上,要求各单位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量身定制,对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窗口服务类公务员进行分类考核管理,对部管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进行分级考评;
● 在考核方式上,注重数字化建设,鼓励各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依托局域网或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等,探索建立并应用平时考核管理系统,提高平时考核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实施细则》还要求强化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实现“三个挂钩”。与职务职级晋升相挂钩,要求晋升对象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定档择优晋升,对连续3年考核排名后10%的给予降级处理;
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定档的重要依据;
与个人奖惩相挂钩,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对急难险重任务、重大考验等表现突出的根据规定给予及时奖励。
近年来,鹿城区高度重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以“全员绩效考核”为特色制度载体,积极探索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16年起步,2017年开展试点,到2020年实现制度的全面统一与全员覆盖,鹿城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现了三大“转变”,即从思想认识上变“却步观望”为“积极响应”,考核内容上变“依样画瓢”为“量身定制”,结果运用上变“流于形式”为“实招硬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鹿城区将切实抓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推进鹿城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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