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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依法举报,无奈7月份村民在浙江政务网上投诉,要求有关部门督促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既然是违章建筑,尽快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的“香开万里售楼部”,9月9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回复是:一、2020年1月10日已立案。二、2020年7月才拿到测绘成果资料。三、是否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四、均认真接待并反馈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五、不存在不作为、渎职与徇私舞弊。村民对于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回复进行质询:
一、2020年1月10日已立案,那4月30日的回复是“4月26日接到举报后,对该处进行调查,该处涉嫌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我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案号:温瓯综法【2020】第005-007号)”,前后的答复互相矛盾,到底何时立案。
二、只有1109.34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测绘为何要3至6个月(立案到底是1月还是4月),请尊重村民的质询不要把责任推到测绘公司。请问评估是否也要几个月。
三、是否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中央对违章建筑是零容忍的,这样的回复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想把拆除违章建筑责任的球踢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只负责建筑物是不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无条件依法拆除,没有义务关心是否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这样的行为不是破棺材里露只手出来吗?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四、均认真接待并反馈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请问何时主动向举报人反馈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请拿出证据,都是举报人多次投诉后,才得到回复。
五、不存在不作为、渎职与徇私舞弊:1109.34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在光天化日、拥挤的公路边,历时一个多月的非法建设,难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梧田中队都没有发现,难道这个月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大数据卫星监测系统失灵了、难道这个月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梧田中队整体放假也没有常态化的巡逻了、难道这1109.34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是从某公司整体造好运过来安装在这的,为何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梧田中队在这违章建筑“香开万里售楼部”非法建设时没有依法及时制止,而是任其建设,这难道这不是行政不作为、渎职与徇私舞弊吗?
综合以上: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到底对这违章建筑依法拆除,还是不拆除,给温州市市民一个交代,不要再打执法太极,糊弄、忽悠举报人。拆除的,何时拆除,拆除这违章建筑到底是法律的障碍还是人为的障碍。
村民对于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回复进行质询,9月25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对村民的质询进行回复,还是原来的的回复,根本不承认行政不作为,还欺骗上级组织“均认真接待并反馈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拿纳税人的钱,欺骗、忽悠纳税人,这就是党的优良作风。
10月份的回复是:目前该案件办理进度为已取得工程造价评估报告书,相关文书报区局呈批,难道要报国务院批准,公开处罚决定书与拆除决定书,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拆除违章建筑的球踢来踢去事实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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