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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检察院近日发出检察建议,让一名装病企图延长监外执行的罪犯被收监,执行剩余的14年刑期。
2018年8月22日,男子蒋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温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元。蒋某某曾于2016年脑干出血,其受审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温州市中院决定对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一年,期限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蒋某某在原籍台州临海进行社区矫正。
2020年6月,临海市某医院出具病情诊断书,认为蒋某某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临海市司法局遂作出延长暂予监外执行建议书,建议温州市中院对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延长暂予监外执行期限。温州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发函征求温州市检察院意见。
温州市检察院指派法医技术人员开展检察技术办案工作。法医仔细对比蒋某某前后两年的病历资料,认为这名罪犯年纪较轻,整体恢复比较快,同时病情诊断书存在细微的前后不一致问题,断定其病情有可能已经好转,身体状况趋于正常。
法医提出建议,要求蒋某某前往市检察院现场进行血压测量,但蒋某某以偏瘫行动不便为由拒绝到场。
为了进一步确定蒋某某的病情,温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与温州市中院审监庭组成联合调查组,来到临海市蒋某某的家中,对蒋某某进行人体法医学检查、对话问答、测量血压、肌力测试等一系列检查,发现蒋某某各项指标均已属于正常范围,身体机能恢复,身体状况趋于正常。
温州市检察院由此向温州市中院发出检察建议,认为蒋某某的病情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存在疑点,建议重新鉴定。温州市中院采纳检察建议,委托温医大附一院进行复核鉴定,认定蒋某某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今年9月,温州市中院裁定对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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