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虞石胡,自2019年2月3日车祸被撞案一年半多时间以来,经鹿城法院、温州中院判决,本人对这起车祸案肇事当事人徐瑜所作所为表示愤慨、也对两级法院的判决保留个人意见。现在省高院已亲自重新立案调查审理,也足以说明徐瑜也好、市两级法院也好,对这起案子的处置有不公之处。 为何我不服判决?一直不肯罢休的一直在申诉?因为徐瑜的所作所为太过恶劣,太让人寒心…… 出了车祸事故后,多次联系徐瑜一直不理不采、电话不接,甚至交通事故组联系他,他也是应付了事。我当时车祸后到附二医急诊,当天缝好针后人还不舒服,医生让我留院观察一下,我钱都没有,当天急诊费也没有交、欠在那里,哪里还敢再留院观察?只有回家,跟医院保证过了年一定来交欠费。因为车祸头部被撞,整个人昏昏沉沉,糊里糊涂的不方便打电话给徐瑜,而是我父母帮我打的电话,一直电话打给徐瑜都不接(都石沉大海)。一直到20多天后,在交通事故组和我的多次催促下,他才微信给我转过来急诊缝什的钱,我才去把医院的欠付交清(医院出具的交费清单注明了交费时间是急诊二十天后),此后到现在就一直不管不问了。其中发生的病情是不是要徐瑜负责?做为公安民警的徐瑜,连普通百姓都不如,理也不理你。 身为公安民警,本应以身作则。车祸全责,也就是再普通不过的民事责任,但做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安局民警,却出现这样的所做所为:车祸全责却对被害人置之不理、事后又去调查我的隐私,这些和车祸完全不搭边的事,他凭什么去调查我?没有相关部门授权,他有什么权力去调查我?这就是知法犯法。虽然我之前犯过错,也有过相应的惩罚,但不能以偏概全,一事归一事、一码归一码,拿我以前的事,任意颠倒黑白的说我现在所有的不是。甚至恶毒的人身攻击我,说什么:疫情期间城市都封城了,为什么我的嘴不给封住,烧冥钱给我用等等恶毒的语言。车祸撞人全责,不管不问,真话不让人说,还咒我早点死(我有和他微信的聊天记录全部保存着)。自己在领导面前说一套,在我面前做一套,指责我谎言假话、诬蔑我敲诈,假话真不了,真话假不了,敢问,到底谁在说谎!到底谁是个恶人? 再则,做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公安民警,车祸发生后尽当场对我提出私了解决,不要报案,真是有点荒唐,别说公安民警,就算是普通百姓,出了这样自己全责的车祸,也应该尽力所能报警后送对方就医,及时配合交警部门解决。而做为公安民警的徐瑜,会是这样的做法,为什么还会留在公安队伍里?配不配做人民的卫士、百姓的公仆?真是有损公安民警在广大人民群众心里的良好形象。一切为了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他能做到什么?请领导明鉴,也请领导转告徐瑜,他这样的做法,让我心里一直愤愤不平,为何他留在公安队伍里高高在上? 因此,我不肯罢休的一直7在申诉,因为徐瑜的所作所为太过恶劣、太让人寒心,如果此案件不公正公平的处理,我会一直申诉,直到他反醒(或处理)为止。 请大家评论,现在还会有这样的温州市公安局市局民警(徐瑜)!
这就是当时急诊缝针24天后交欠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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