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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一民房突遭拆除,一查竟是原房主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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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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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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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市民金先生反映,称他在瓯海潘桥买的一套落地房,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除了。他去潘桥街道办事处讨说法,竟被告知是原房主申请的。
  一年多没回来,回来一看房子被夷为平地
  金先生今年50多岁,他说,他在2003年到瓯海区潘桥镇岷岗后村买了套落地房。
  “岷岗有个风景区,那时候很多人到那里买房,我也买了一套用来投资。”金先生解释,城镇户口的人不能直接到村里购买土地,但当年有个政策,市民可通过政府征用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这样一来,土地性质也从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
  金先生出具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方为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现并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让方为金先生。这份合同里写道:“出让方经审查同意,厉某某(原房主)将位于瓯海区潘桥镇岷岗后村,使用面积为36.1平方米……连同地上建筑物72.2平方米……转让给受让方”。
  “我们一家人在广东经商生活,一年才偶尔回来看一下,平时也没住在这里。但2019年,我来看房时,发现房子已被夷为平地。”金先生说,他去问原房东,对方告诉他,这是潘桥街道办事处干的。
  房子一直没办产权登记,街道被原房主误导7月29日,记者与金先生来到潘桥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潘洲波介绍,他已为此事与金先生对接多次,涉事房产属于危房,原房主是岷岗后村的厉先生。当初他们在调查辖区内危房时,发现了这套危房,他们也到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过,这套房产至今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他说,考虑到这种情况在农村并不少见,他们就通过走访邻里等方式调查,厉先生也一直自称是房主,他们信以为真,就与厉先生签了《危旧房证据保全协议书》,厉先生申请拆除了这套危房。
  出乎潘洲波等人意料的是,房子拆除一年多后,金先生带着土地使用权证找上门来。
  潘洲波说,他们通过再三的调查确认,这套房产现在的主人的确是金先生,他们与金先生商讨了解决方案,愿出具相关证明,协助金先生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明,“这是危房,不能住人,本身就应该拆除,但金先生可以依法申请原拆原建。即使金先生不重建,签署《危旧房证据保全协议书》后,将来拆迁了,金先生也可享受对应的拆迁待遇。”
  两任房主曾有经济纠纷,双方都称要维权
  金先生为何这么久都没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金先生解释道,他对相关政策不了解,误以为自己只能拿到土地使用权,办不了产权登记。
  该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工作人员王伟介绍,他一直在与自规、测绘等单位对接,现在金先生提出,要按照那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的建筑面积登记,可无论是自规还是不动产登记部门,都没认可这一说法。
  王伟表示,对于土地面积,大家都没意见,但这份合同上的建筑面积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因为建筑面积需要主管部门的确认,他们已调取对应年限的卫星照片,也与测绘单位多次沟通,涉事房产的合法建筑面积难以达到72.2平方米。
  目前,街道办事处正在催促测绘单位尽快出具测绘报告。
  那原房主为何要申请拆除金先生的房产?
  记者来到岷岗后村,找到原房主厉先生的妻子叶女士。她表示,他们与金先生家有经济纠纷,金先生通过不合理的方式获得这套房产,所以他们一直认为房子还是自家的,她和丈夫也在收集证据,准备用法律途径拿回房产。
  金先生表示,他已就原房主申请拆除涉事房产一事报警,有待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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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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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要赔s,要不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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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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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5: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怪了,哪有这样卖房不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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