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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4日11点43分,龙湾区蒲州街道汤家桥农贸市场水产区22号(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聪平水产品摊)女摊主将水产品放置在摊位前方的地上占道经营,影响菜场水产品门口进入的客流通道,当事人进入时女摊主强行要求购买她的虾,当事人不愿意买,因为虾是死的。
女摊主就对当事人进行辱骂,说:“有本事来打我。”“你不买东西投诉没用。”此时,女摊主的朋友出来对当事人进行推搡,疫情期间身体接触!碰触手!女摊主说:“不买东西投诉没用”和商户的推搡行为,市场监督片区责任干部平时监管教育在哪里?疫情期间可以碰触顾客肢体?
当天中午当事人拨打12345投诉后,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电话当事人要求到现场监督市场管理责任区干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是否真正实质的教育悔改,但是只受到短信经办人诸伟建已对商户批评教育,商户素质问题不涉及侵害。什么???这还是不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菜市场?当事人不在场,你给谁调解?时候女摊主还有将水产品放置在摊位前方的地上占道经营,胆子谁给的?
华夏大地上难道还有这样管理的市场,想把素质问题责任推给哪个部门么?请问农贸市场是不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在监管中摊贩的胆子谁给的?如果你做好管理的工作,摊贩会有这样的行为?请问当事人不在场调解终止给谁调解,什么时间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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