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大道二期工程大郎桥村区块改造项目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的通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置换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置换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等规定, 需对天柱大道二期工程大郎桥村(集体土地)区块改造项目置换范围内房屋实施补偿。为保证置换范围内房屋补偿的科学、合理、准确,需要对置换范围内房屋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登记范围
沙城街道沙城大街358号、沙城大街360号、沙城大街362号、沙城大街364号、沙城大街366号、沙城大街368号、沙城大街370号、沙城大街372号、沙城大街374号、沙城大街376号、沙城大街378号、沙城大街380号、沙城大街382号、沙城大街386号、沙城大街388号、沙城大街390号。
二、调查登记单位
1.房屋置换实施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2.调查中介机构:温州众福房屋拆迁事务有限公司
三、调查登记时间
2020年 5月8日至2020年5月20日。
四、调查登记要求
调查登记期间,房屋置换范围内个人和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房屋、土地、户籍、租赁等相关证件。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调查情况真实、有效。
现场办公地点:沙城街道大郎桥村村委会二楼203室
联系电话:0577-86837216
特此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8日
天柱大道二期工程顺江村区块项目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的通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等规定, 需对天柱大道二期工程顺江村区块改造项目置换范围内房屋实施补偿。为保证置换范围内房屋补偿的科学、合理、准确,需要对置换范围内房屋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登记范围
沙城街道浦江小区1-6幢。
二、调查登记单位
1.房屋置换实施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2.调查中介机构:温州众福房屋拆迁事务有限公司
三、调查登记时间
2020年 5月8日至2020年5月20日。
四、调查登记要求
调查登记期间,房屋置换范围内个人和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房屋、土地、户籍、租赁等相关证件。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调查情况真实、有效。
现场办公地点:沙城街道大郎桥村村委会二楼203室
联系电话:0577-86837216
特此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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