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西片及东片部分,其中西片四至范围为:东临朱宅新河,南接永宁西路,西至大宗河,北为瓯海大道,用地面积约为10.14公顷,东片四至范围为:东、南与规划公园绿地E-09相邻,西接罗山四路,北永宁西路,用地面积约为1.59公顷。合计总用地面积约为11.73公顷。
区位示意图
二
用地性质修改
规划修改后,D-02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务用地,E-08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三
地块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A-17地块容积率3.0,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D-02地块容积率3.0,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E-08地块容积率3.0,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
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四
建筑后退线修改
规划修改后,A-17及A-16地块西侧沿A-15地块(公园绿地)建筑后退由3米调整为10米,A-16地块北侧沿A-15地块(公园绿地)建筑后退由3米调整为5米,E-08地块沿东侧及南侧建筑后退由3米调整为5米,后退空间作为绿地进行控制,并建议公共开放。
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五
城市设计引导
总体体现"迷人山水,活力都市"的城市设计目标,重点控制瓯海大道两侧300米范围内、沿水心河、大宗河的城市空间景观。沿永宁西路宜塑造生活性沿街界面。
建议结合瓯海大道两侧绿带、水心河的公园绿地、永宁西路道路断面设置连续的特色骑行系统,沿河绿化带、永宁西路设置步行道,步行道宽度一般为2-4m,骑行道宽度一般为1.5-3.5m,并保证慢行系统的连续性。
建筑色彩方面重点控制沿瓯海大道沿线建筑色彩,建筑墙面色彩宜采用沉稳的暖灰色系为主,玻璃幕墙色彩以冷灰色系及暖灰色系为主,可适当丰富用色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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