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民警徐瑜、温州鹿城西郊法庭官官相护 事发2019年2月3号下午(除夕当天),一生可怕的噩梦降临在我身上,温州市公安局民警徐瑜开车撞了我,他事故全责。时至今日近一年多过去,徐瑜与法院勾结,一直拖延。而我又是一名尿毒症患者,一直看病,再加车祸后的伤害,使病情越发严重,后遗症越来越多。本人一家至今还是靠低保救助生活过日子,根本无力支付车祸造成伤害的后续医疗、生活、子女抚养等的费用。 这一年多来,温州市公安局民警徐瑜、温州鹿城西郊法庭,甚至大地保险公司,官官相护,视百姓为草介。 车祸后在交警事故组,当时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在大队长旁边为我说明了情况,说:看我的情形,身体是越来越不对劲了。就这一句话,没想到没过一个礼拜他就给调到七都去了。还不是徐瑜他是公安局市局民警,利用关系,把对他不利的因素都去除掉。后来案件到了法院(2019年9月20日鹿城西郊法庭开庭)又出现同样龌龊的一幕:当时庭审的审判长林毅法官问我还要不要进行医学鉴定,我只说目前看病几乎都没有钱,哪来的钱做医学鉴定?就算做鉴定也起码要几个月时间。他这样的问题抛给我明显是袒护徐瑜,根本没给我机会。因为林毅审判长在问我的当天在我没明确回答的情况下就做出了判决,开庭9月20日,判决也9月20日,都他说了算。说的好听,其实早就商量好的,徐瑜、法院,甚至大地保险公司官官相护、沆瀣一气,置百姓的生命如草介,对于我们这些一介草民都是敷衍了事,不管百姓的死活,拖到现在,我的一系列后遗症越来越多,明显是想把我拖 到死为止……法律的公正何在? 而车祸至今,徐瑜事故全责,对于我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病情,都爱理不理、无所谓的态度,而我就在今年2月12日无缘无故晕倒,随后即到附属第二医院急诊。当今社会会有这样的公安民警和法院相互勾结,法律的公正到底在哪里?民警、法官的职责在哪里?法院也好、公安也罢,是为民做主,维护百姓合法主张和社会秩序的政府职能部门。然而我所见的事实就是他们相互勾结的来拖延时间,把我拖到病重病死为止! 徐瑜,他几年前还是温州县里的一个交通民警,转眼间成了温州市公安局市局民警,他后台不知道是谁?所以车祸撞了人,天不怕地 不怕。 我如今病情越来越重,生不如死,只因疫情影响,否则我早早就上省里甚至北京告状去,哪怕被病毒染上,我也要去申诉。 我相信这只是个别国家公务员的腐败,但于法于理,国家和社会是不允许这种腐败的存在,法律是公正的,正义会得到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