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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15时25分许,在G1513温丽高速公路往温州方向26K+200m处,发生一起小轿车追尾小货车的交通事故。在事故现场,被追尾的货车司机当即向交警反映说小轿车驾驶员醉熏熏的,怀疑他酒驾。但小轿车驾驶员则坚持说,自己并没有喝过酒。
事发当时正下着大雨,且路面车流量较大。为了确保路面交通畅通,温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将两位当事人带到温州西收费站处理。在温州西收费站,民警根据货车驾驶员王某反映的情况,先对小轿车驾驶员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08mg/100ml。陈某表示异议:“怎么这么高?我真的没喝过酒!”
陈某自述,自己当天并没有喝酒,但中午的饭菜中,有两道含有酒精的菜:酒糟鱼和老酒炖猪心,他认为吃了几口并不会有事,就从温溪上了高速前往温州。可没想到,雨天路滑,发生了交通事故。
随后,民警将陈某带去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其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7mg,已达醉酒标准。
万幸的是,此次交通事故只造成两车受损,没有人员受伤。不幸的是,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高速交警提醒,酒糟的酒精成分与酒类产品相似,甚至比红酒的酒精含量高。另外,酒精巧克力、藿香正气水、荔枝、槟榔、蛋黄派等食物均含有酒精成分,过多摄入会造成体内酒精含量超标。而被认定酒驾,并不是依据你是喝了酒还是吃了其他食物,只要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便能对驾驶员造成注意力分散、反应迟钝、判断力以及操作能力降低等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况。因此,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最低值即为酒驾。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即为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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