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经审议,会议任命李德通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接受林向光辞去乐清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李德通代理乐清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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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2号)
2020年3月30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杨建光的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陈志良的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30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3号)
2020年3月30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德通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30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受林向光请求辞去乐清市人民法院院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30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向光辞去乐清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辞去院长职务事项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李德通代理乐清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30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李德通代理乐清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受张龙请求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30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龙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其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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