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永嘉公安交警查获一起故意遮挡车牌的违法行为,一名男子自以为摸清了“电子警察”的点位,用一张纸牌遮挡住了车牌尾号,企图躲避监控抓拍,不料这一幕被民警通过监控视频看得清清楚楚。如今,该男子将面临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天下午,永嘉县公安局交警桥头中队民警在监控巡查时,发现该县桥头镇公园路与桥东北大街交叉口,一辆违停车辆停靠在人行道与非机动道上,对过往车辆通行造成了影响,民警仔细一看,该车驾驶员站在车辆前面,不时拨弄着一张卡在车牌上的纸牌,纸牌刚好遮挡住了车牌的尾号。民警随即调取周边监控,发现此前该男子从后备箱拿出一张纸牌,在手中折叠后插在车牌的左侧,以此挡住车牌尾号一个数字或者字母。
由于该男子涉嫌故意遮挡车牌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将准备驾车离开的该男子带到交警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杨某(安徽人)有多次在该路段使用该插小卡片的方法遮挡车牌,并且在该路段有过20来次的违停记录。民警判断杨某应该摸清了该路段“电子警察”点位,因此采用了这样的手法来遮挡车牌,企图掩饰违法事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于违反该法规者,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