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参与祭扫活动“三严禁三一律”的
通 知
各街镇党(工)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不在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精神,现就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祭扫活动提出“三严禁三一律”要求:
一、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私坟、宗祠等场所进行现场祭扫,以及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活动,如有发现,一律予以从严处理。
二、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默许、放任家属参与现场祭扫,如有发现,一律予以通报曝光。
三、严禁各级党组织敷衍塞责,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疫情蔓延或发生不良社会反响,一律予以问责。
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带头加强疫情防控,采取网上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广大群众。各街镇、区直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纪律要求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到位,确保令行禁止。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纪委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