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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上当受骗如今骗他人虚假交易这三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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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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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0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3月26日,永嘉县人民法院透露的一起网络诈骗案件中,20岁被告人周某因自己被骗,为挽回损失,学习“诈骗秘籍”,最终从受害人变成了诈骗犯。
  2019年4月,周某在“闲鱼”二手交易平台购买物品,付款后却迟迟未收到实物。事后,他加入由诈骗受害人组成的QQ群倾吐经历。一次,他看到群友曝光一诈骗分子的QQ号,便添加该号码准备发泄一下,然而该QQ号问他“想不想学习如何诈骗?”为挽回损失,周某竟答应并开始学习诈骗方法。
  之后,周某在“闲鱼”平台上发布了“售卖一台手机”虚假商品信息,还故意标低价,等待受害人上钩。他交代,当受害人联系其购买时,他就以线下交易为由,让对方加自己微信,然后利用另一平台的二维码进行交易。等收到款项后,周某就将受害人微信删除。
  周某租用账号,在“闲鱼”平台上陆续发布了相机、手机等电子产品,达成“交易”。此外,周某的发小谢某、谷某了解其中“奥秘”后也纷纷加入。截至案发,周某通过该诈骗手段累计诈骗金额共计36000元,谢某参与诈骗金额达19300元,谷某参与诈骗金额为6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谢某、谷某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谷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官提醒,网购平台因其便利、优惠等特性吸引了很多消费者,但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一定要多加留意,通过正规平台交易,尽量避免转移到社交软件进行转账支付。如果发现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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