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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省龙港市张西村村委侵占群众耕地、滥用职权等问题的举报
尊敬的市委书记、温州市各位领导:
本人是浙江省龙港市张西村村民杨象朋,手机号码:13858760536。现实名举报张西村村村委非法侵占农民耕地,随意发放农村农业补贴,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造成人民群众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一、侵占群众耕地。本人家中的一亩水田(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上明确共有2.7亩土地,材料见附图1)在20余年前被村委在没有任何通知,没有任何协议,没有任何补偿,甚至也没有任何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非法占用0.5亩做成了水泥道路,导致整亩地无法用于耕种。2019年11月1日,我家剩下的半亩地与其他几家村民家的十多亩耕地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村委“借走”,变成了水泥路。
二、村委漠视法律、滥用职权。2019年8月,一支不知道哪里来的工程队拉来石头,开来推土机,直接在我家另外半亩地上施工。我父亲得知后赶紧去制止,水田已经被填了一部分(现场图片见附图2)。询问工程队得到的回答是张西村村委叫他们做的。都是同一个村的人,在现在网络、电话都很普及的情况下,我家里没有一个人接到这个通知。后来我父亲又去询问村委主要干部,村干部说:“村里修路还要你同意吗!地都是村集体的,和20年以前一样都是白白修的啊,哪有什么补偿,哪里需要什么县里的审批政策哦?政策文件什么都拿不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耕地不是不能用于修路,但是那是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而不是村委的“一言堂”,这已经不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不是公仆意思淡化的问题,是公然违反党纪国法,把党的纪律和勤政为民的宗旨置于脑后,严重破坏团结的表现。
三、村建工程未经批准私自动工,叫村委提供修路相关审批文件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均没有提供出来。本人向苍南县县长信箱反映问题时,回复经办人平等社区周宗谦分别于9月11日和10月25日进行了不同的答复(材料见附图3),第一次回复该项目属省里4号农村路建设,由政府出资修建,村里负责政策处理。因村集体资金困难,张西村农村修路都是借用村民的土地;第二次则回复为道路属农村机耕路建设,该建设项目道路加宽未动工,下一步张西村会在和村民协商一致后再工程动工建设。但实际情况是十多亩耕地已经被填上石头。
在10月25日龙港镇政府做出信访答复意见书后,村委会就来我家协商,要求我家把地先给村里修路,等明年建农贸市场时,再把我家的道路给征用。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肯定问“你这条到底是修什么路,哪里批的,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报县政府批了没有,这么大的修路工程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有没有?”。他们就闭口不言,只问我有没有什么要求。我说就一个要求,20年前做了的怎么赔偿,农业补贴被谁占用了查清楚,现在这亩地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来赔偿征收。面对我的合法合情合理的诉求,村委会一直没有下文。
在国家实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在全市召开主题教育拉近干部群众一家亲的关键时期,张西村村委公然违反法律规定,破坏村民和谐,激发矛盾,现恳请市委书记、各位市领导能够关注,了解村民的心声,进行深入调查。把张西村的问题查出来,还百姓公道,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龙港市张西村村民杨象朋
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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