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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发了人们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行为的严厉谴责,国家也重申《野生动物保护法》,严令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行为。近期,鹿城警方破获4起涉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案件,对6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9日,鹿城区公安分局临江派出所根据线索,在龙湾区某大厦地下停车场抓获涉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的嫌疑人郑某(男,鹿城人),随后在其家中查获1只太阳锥尾鹦鹉和1只黑头凯克鹦鹉。经审讯,郑某在去年2月通过网络向一个微信网友,以1200元价格购买了这只太阳锥尾鹦鹉;而黑头凯克鹦鹉是他今年1月6日在一个爱好鹦鹉微信群里,以2000元的价格向一名网友购买的。郑某明知这两只鹦鹉是保护动物,买卖是非法的,但还是因为自己喜欢鹦鹉而铤而走险购买。
同日,鹿城区公安分局七都派出所根据线索,在台州市椒江区抓获涉嫌非法贩卖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潘某(男,台州人)。经审讯,潘某于3月1日通过微信以4900元的价格贩卖1只非洲灰鹦鹉给犯罪嫌疑人赵某。
3月18日,鹿城区公安分局双屿派出所根据线索,在鹿城区某大厦地下停车场抓获涉嫌非法贩卖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戴某(男,永嘉人)。经审讯,戴某于1月1日用濒危野生动物绿颊锥尾鹦鹉、暗色锥尾鹦鹉各1只再加上1900元,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黄某(男,江西人)交换1只迷你金刚鹦鹉。
3月17日,鹿城区公安分局七都派出所在双屿街道双岙路抓获涉嫌非法贩卖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男,丽水人),并现场查获1只非洲灰鹦鹉。
上述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鹿城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目前,警方对涉案上家还在追查之中。
新闻+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体现了国家立法机关以最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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