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各学校、单位:
2020年2月25日,湖岭小学在疫情防控期间,安排金进球和孙有国2人在校值班。中午12时30分开始,学校组织4位班主任和12名家长代表到校分发新教材。下午1时2分,县委督考组督查时,发现该校安保人员对进入校园人员未进行询问、未测量体温、未查看“健康码”即予以放行,且校园内有一名家长未戴口罩行走。上述行为,违反了《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平阳县推行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管理12条举措的通告》(平防发〔2020〕5号)等相关规定。
湖岭小学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日常管理上,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未严格执行“一码一测一口罩”规定,存在安全防护意识不强、疫情防控管理不力等问题,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1.给予湖岭小学全县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2.给予湖岭小学书记、校长金进球党内警告处分;
3.给予湖岭小学孙有国诫勉谈话。
希望各地各校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决战阶段的关键时刻,上述失职失责行为再一次给全县所有学校敲响警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好校园保卫战,确保防控不留死角。县教育局将强化监督,对于疫情防控中不守纪律、不能担当、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最严纪律、最强措施保障打赢防控阻击战。
平阳县教育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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