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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服务举措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市市场监管局推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十条举措”》。
推行商事登记“易企办”零见面服务运用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浙里办APP,在线办理市场主体各类登记业务。深化企业开办“易企办”、企业注销“一网办”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刻制印章免单全覆盖,降低企业开办费用。推行“专人、专窗、专线”快速处理机制,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实现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零见面、零跑腿、零成本”。提倡通过邮政寄递、电话咨询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开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绿色通道远程指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各类行政许可,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提前预约办理、邮寄办理、容缺办理。畅通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受理渠道,特别是对于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优化许可审批流程,缩短许可办理时限,对办理许可事项变更并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免于现场核查;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许可证到期换证和行政许可变更事项的试行“承诺制”,提交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受理快速办结,事后适时动态核查。
延长部分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及换证期限 因疫情无法进行定检或不能按期定检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告知相关检验机构,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定检。对因疫情未能按时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换证导致许可证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可以重新提交换证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充装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气瓶)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办理许可证延期,延长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充装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方式免评审换证。
推行知识产权申请优先审查即时办理及时效延误恢复服务推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优先审查、即时办理制。进一步提升“网上、掌上、自助”服务工作效率,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实行快速响应、及时审查、热情答复、全程跟踪,特别对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申请,做到即时初审、即时报送,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即时反馈。对因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及时响应预审通知的申请人,依规适当延长答复时限。对全市因疫情相关原因导致专利权利丧失的所有专利权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并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对于因疫情相关原因而导致专利行政裁决、诉讼、仲裁等时效延误的,可以依申请给予出具疫情“不可抗力证明”。
引导口罩等防护品企业、餐饮企业转型提升疫情期间,对口罩等防护品企业实施特殊管理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转产生产医用口罩等防护急需医疗器械产品,加大对转产民用口罩生产企业的技术帮扶力度等。引导鼓励各餐饮单位转型提供外卖服务,联合网络订餐平台发布全市优质餐饮企业“红名单”,为红名单商户开通“极速上线”绿色通道服务,在平台上快速开店,并引导商户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积极为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需要配餐服务的单位提供餐饮企业供应信息对接服务。
强化企业复工复产标准计量帮扶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防护用品、防疫安全等,开展相关标准技术解读,支持企业制定实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面的操作指南、规范等企业标准。针对疫情可能对出口企业的影响,积极收集和跟踪国外相关货物入境特殊措施信息,及时向企业发布风险信息预警。对全市所有单位在疫情防控中使用的体温计(红外测温仪、红外耳温计、红外额温计、医用电子体温计)等测温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校准、核查比对服务。开辟检定、校准绿色通道,优先保证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求。疫情防控期间,对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等部分到期计量器具适当延长使用期,在疫情解除后再开展检定。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到期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企业申请并已由企业自行核查的,可以适当延长强制检定周期。
减轻企业复工复产检验检测负担对于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首次检测时,免收检测费。对于各类企业的计量检测、检定、校准,自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除落实原有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再将检测、检定、校准收费减免20%。对国家卫健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涉及的药品、中药饮片品种原辅料等需要委托检验的,加快样品受理和检验速度,免除相关检测费用。
推行“三押”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统一、便捷、高效融资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扩大动产抵押登记物范围及种类,发挥动产抵押融资的效用,助力资金短缺停产的企业尽早投入生产。
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秩序和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和秩序的违法行为。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积极帮助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证明。发挥消保领域各类专家团作用,解答中小企业涉及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疑问,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因疫情原因造成未能及时获取票据及其他合规性瑕疵的缺陷暂不予处罚,允许企业限期内整改或提交有效证明,根据审慎原则处理。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利用我市非公党建平台,积极引导和号召各类企业非公党组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当先锋、做表率”活动,带头提高防范意识,诚实守信、共克时艰、渡过难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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