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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龙湾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智防智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当前加强基层单元管控和村(居)民出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村(居)、社区(小区)继续实施闭环管理,出入口检查点严格落实一个责任主体、一支体温计、一个口罩、一张表格、一支笔、一份宣传册等“六个一”措施,进入实行单向测温,本村(居)、社区(小区)人员凭健康绿码通行,未申领健康码人员凭有效证件(通行证或单位工作证明)出入。健康黄码人员首次可以进入,进入后严格按规定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无物业、无安保、开放式小区由属地街道落实闭环措施。
二、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根据风险等级立即对所在村(居)、社区(小区)实行全部或局部封闭式管理,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对所在楼宇实行封闭式管理。封闭式管理期间,由街道、村居(社区)干部24小时值守,村(居)民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进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硬管控措施,严防脱管失管。所有集中隔离与居家硬隔离人员解除隔离措施后,仍须继续居家观察7天。
三、村(居)民要当好管控的主人,自觉勤洗手、讲卫生,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玩扑克、打麻将、聚餐聚会、聚众闲聊等聚集性活动。
四、非本村(居)、社区(小区)人员和车辆从严控制,特殊情况由村(居)、社区(小区)卡口管理人员研判后,凭健康绿码或有效证件测温登记后进入。
五、外地来龙返龙人员抵达当天应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村(居)、社区(小区)报告健康状况、确诊病例接触史和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对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村(居)、社区(小区)要切实加强村(居)民健康状况网格化排查,发现有流行病学史和发热、咳嗽、胸闷及腹泻等不适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向属地街道报告,由各街道按规定程序处置。
六、房屋出租者要承担主体责任,出租房必须按防疫要求落实到位,一律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除能提供《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或无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外),否则,造成后果影响防疫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各街道要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属地责任。
七、村(居)、社区(小区)内非生活必需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超市、菜店、便利店、理发店等生活必需场所要严格落实定期消毒、控制人数、有序分流、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快递、外卖人员进入村(居)、社区(小区)指定的地点放置快递,鼓励在卡口外设置快递、外卖放置点,由业主“无接触”自取。
八、街道、村居(社区)和小区物业要切实加强生活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供给和人文关怀,为封闭式管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和老幼弱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代办、心理疏导等服务。
九、全面落实村(居)、社区(小区)安全管理责任制,严禁在消防通道上设置硬隔离,加强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和居家安全。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防疫一线人员安全。
十、村(居)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众志成城战胜疫情的强大力量。
特此通告。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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