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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造假!骗我财产!天理难容!
四致鹿城区法院院长公开信
院长你好!
如今社会利用电话诈骗钱财的常有听说,而利用法院蒙骗老人财产从没听说过,像在讲故事,可我正是这个故事里上档受骗的親历者。当我清醒过来,时间己过期再审被驳回。抗诉要证据?2018年6月25日,11月16日发现了二份假文书,来自法院档案里。又多次依法律程序提出重审,抗诉,审诉都不受理。无奈于2018年12月19日向法院送交检举信,无果。我于2019年1月15日向温州市纪检委投送检举信,4月1日市纪检委回了实名举报告知单,我又多次去了法院照样不理我不给任何书面答复。2019年沒了,但我相信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不是法官无法无天愚弄百姓的工具。昨晚(12月30日)央视新闻报道一位老太婆去银行转钱,银行营业员觉得有问题劝其别转,老人不听话坚持要转钱,营业员只好报警,警察来了,好言劝阻还送热水给她喝,老太婆不听反将热水拨向警察,这时才醒来。我认为法官法律知识总比营业员高吧?总不会说老人是自愿来转钱营业员照章办理就是了!让骗子得成也是合法的?如今,法院还是说我是自愿把房子送给原告的,这不合常识呀,自愿的话双方直接到房屋交易所卖掉分钱就是了,何必揑造事实造假起诉呢?让大家评评理,被告是自愿的还是被自愿的?
法院还有一种说法,签字了就有效是有法律依据的,事实是一个不懂法又多病的老人,一个是懂的心理学的法官要老人签名是很容易做到的。在此我要提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现代社会法院办案是依法律为准则还是依签名为准则,这是原则‘问题,如以签名画押为准则,那跟旧时代的衙门有什么区别?现在是要依法办事就是签字了如违法的也是无效。这是我的看法。院长同志不知对否,你高高在上戒备森严只能以这样方式向你反映並发到本市的703网上。我不回学那位女大学生被骗走学费后自杀,要活的好好的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抗争!收回失去的劳动果实。
此致!
温州市鹿城区法院
原被告人张定宽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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