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民警--徐瑜,车祸全责还诬蔑我胡搅蛮缠、敲诈勒索。 自2019年2月3号车祸至今,事故全责当事人徐瑜不履行赔偿责任,在无正规手续、无司法机关授权下,私自调查本人的个人生活隐私,甚至用微信(短信)污辱本人,严重影响到本人的生活、就医和名声,以致本人天天精神恍惚、在担心受怕的过日子,生怕有不素之人对我加以伤害。 车祸当时头部直接撞到车后窗、撞碎玻璃,致使到现在为止脑子都糊里糊涂、浑浑噩噩的,至今都忘记提电动车赔偿的事,而我不提,徐瑜你就不提,不当回事。 车祸事故至今一年来,我不能驾车,甚至坐公交车都怕上下车挤摔倒,经常只能蹒跚走路去办事、去医院治疗,来来回回不知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有时甚至走到医院都气喘吁吁,身心遭受巨大的伤害。一年来,我是每天在生不如死的过日子。两个未成年孩子也跟着受苦受累,难道我们这些百姓的生命在你们这些温州市公安局民警,人民的卫士心中就属于贱命吗?国家政府会包容你这种人吗? 车祸事故至今一年来,你未尽赔偿责任,而我提出合理、合规的正当要求,你却说我胡搅蛮缠、敲诈勒索,这是赤裸裸的诽谤和诬蔑,于情于法而不顾。一直以来你罔顾事实、说一套做一套,致使你的领导相信你的假仁假义,忽视我的合理合情的赔偿主张。 我虞石胡身正不怕影子歪;做的正、站得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只要你有合法手续,我不怕你调查,也不惧你调查,你无须用这卑鄙的手段、险恶的用心来扰乱是非听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爱戴好民警;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好民警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民警,而不是于法律和道德不顾的你这样的民警;你的所做所为有损公安民警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有损公安系统的良好形象。身为国家公安民警的你,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于民于法在心,而不是是非不分的私自去调查别人隐私,践踏法律的尊严,损害民警的形象。你的用意何立?你的公德何在?你身为公务员的职责又何在? 时至今日,我从被撞到现在已近一年,你的不屑一顾、置若罔闻,大家都历历在目。至此,我将保留追究的权力! 受害人:虞石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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