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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干部官官相护,永远做假案、包案不办专搞腐败〈投诉无门,反坐寃枉牢〉受害人:徐海兰,女,51岁,汉族,永嘉县鹤盛镇东皋村。被告人:周志六、周志来两户非法建房。包案人:东皋村书记周寿远;鹤盛镇书记王长江;永嘉县常务副县长陈志斌、戴晓勇。包案不办,行政不作为单位:鹤盛镇人民政府、永嘉县自然资源局、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案由:1、周志六、周志来两户非法强占受害人房屋,非法拆建房屋。2、从村官到县官,官官相护,包案包庇,执法单位腐败,包案不办,行政不作为。受害人强烈要求:1、对非法建房两户立即拆除。2、对官官相护,包案不办的官员从严查处。事实根据与理由:一、官官相护,包案不办!在2009年6月份,周志来、周志六俩被告没有得到受害人同意,没有经过审批,非法强占受害人所有的房屋,非法拆建,建造二间房屋。受害人曾连年多次上告上访,俩被告人周志来、周志六买通原东皋村书记周寿远,并勾结原鹤盛镇书记王长江,原县常务副县长陈志斌,原分管土地副县长戴晓勇,包案不办。可恶的是原鹤盛镇书记王长江等人,报复打击受害人。2014年12月30日指使黑社会人员毒打受害人致伤残,非法拘禁、关押受害人19次。(关押在黑监狱里)。2014年12月1日,王长江欺骗受害人到镇政府讲案。乘机将受害人脱衣侮辱,进行毒打,脊柱骨被打断。2014年11月11日,受害人到北京上访,鹤盛镇王长江等人派人到北京拦路殴打受害人,两侧筋骨打断。2016年8月20日,受害人被王长江冤枉,受害人被冒名做假案,侮辱镇干部,被判刑一年10个月。二、四个单位只发文,行政不作为2012年7月10日,永嘉县国土资源局、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三个单位联合发文,经查:周志六、周志来两户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建设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六必拆”行动精神,限期在2012年7月20日前拆除。(证据附后)。现今是2019年7月20日,时间已拖去七年之久。上级政府、执法部门三个发文单位,为什么不去拆除?老百姓骂声载道,政府太腐败!更腐败的是: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18年11月5日对周志来、周志六两户非法建筑物房屋立案(编号:200011号),预计2019年2月5日前限期拆除?(证据附后),时间一拖再拖,没有去拆除。执法单位真的要包庇不拆?执法不公,受害人将拼死上告,直到党中央!以讨公道!!此致 受害人:徐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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