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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加强路面防控与打击力度,充分利用“天网”资源,于元旦当天,成功抓获4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员。现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刑拘。
2020年1月1日下午3时许,苍南县灵溪镇杨女士在逛街时遭遇犯罪分子扒窃,被盗手机一部。由于扒窃案件容易在短时间内连续发案,为及时挽回群众损失、防止更多案件发生,灵溪中心派出所快速反应,迅速开展视频巡查,确认现场监控,锁定扒窃团伙分子。下午4时许,发案1小时内,民警在灵溪镇建兴西路一公交车站台,将正欲乘车逃离的3名流窜扒窃团伙成员抓获,缴获被盗手机一部、部分现金以及作案工具。
经查,抓获的三名广西宾阳籍男子刘某平、韦某海、韦某庆,其中两名有盗窃前科,另一名有吸毒前科。三名释放后因手头没钱,相约至苍南县城,想趁元旦假期街上人流量大之机“捞一把”。在扒窃过程中,三人分工相互掩护,吸引被害人注意、实施盗窃,仅仅一个小时就作案两起,盗窃得一部手机和部分现金。经审讯,该三名男子对扒窃事实供认不讳。
1日凌晨,该所民警通过分析研判,抓获盗窃手机对象周某。据悉,周某于2019年12月31日晚上19时许,在灵溪镇商业城篮球场附近,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盗取受害群众手机一部,损失价值约2900元。案发后,民警通过视频巡查、研判分析,在灵溪一宾馆内将其抓获。
现以上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警方提示:岁末年初是侵财型违法犯罪的高发期,违法犯罪人员利用春节前后街面、商铺人流量大的特点,通过尾随、紧跟、碰撞等方式实施扒窃、盗窃等犯罪行为。群众出行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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