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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温州不锈钢行业这五大业务上相关的企业拟议成立的温州众鑫鼎信财务管理公司[1],按照我的理解,标准的称谓就是所谓财务公司或者说金融公司,增加“管理”两字并没有什么两样。因为自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这条法规颁发以来,除了隶属于企业集团的金融机构类型的财务公司之外,不再审批过其他形式的财务公司。此前曾经有过的以会计代理为主营业务的在公司名称中含有“财务公司”字样的只是历史遗留问题。
正因为财务公司在性质上属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在审批要求上非常严格。例如,要求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本身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申请前连续2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而且须报经国家银监会审查批准。目前温州打算成立财务管公司的这五大企业,可以把它理解为相当于一个大的集团,包括五大企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有的条件已经达到,例如资产总额已经超过50亿元达到60多亿元,有的可能还有差距。如果借助这次债务危机,国家银监会给予批准,将是金融政策乃至金融制度上的一大突破。中国的改革本来就是危机突破的,原有的政策、制度行不通了,面临危机了,才不得不改弦易辙。
众鑫鼎信财务管理公司如能顺利地依法成立,按照规定,可以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可以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可以进行同业拆借,可以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可以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可以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甚至可以境外外汇借款,等等。因此,该财务公司如能成立,不仅有利于五大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本身的资金融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有利于打破现有金融制度的垄断局面,有利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1]参见2011年10月8日《温州商报》第2版苏亦锋的《温州五企业联合抱团抗风浪》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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