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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基于民营化、市场化的强烈需求,温州民营企业历来对进入金融业跃跃欲试。但在金融抑制的垄断制度下,擅自进入的理所当然被作为非法现象加以取缔,而在地方领导人强制干预下一时进入的,时过境迁也难以坚持。例如1984年在市、县、镇3级主要领导人支持下出现的方兴钱庄,5年后悄然收场;1986年由市委主要领导人力挺的鹿城城市信用社以及其后出现的几十家民营的城市信用社,10余年后也被收编而丧失民营的性质。而希望通过金融主管、监管部门批准完全合法、正规地进入,基本上此路不通。例如2004年成立的中瑞财团,本意就在金融业,并向浙江省银监局上报了要求成立“建华民营银行”的申请;2006年,有关市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递交了《关于建立“华侨银行”的建议》的提案; 2010年,有关温商再次重提筹建温州华侨银行事宜,并在市侨联、金融办的支持下向国务院递交了申请报告;2010年,有关温商组成的“台湾银行投资考察团”赴台考察,希望通过收购或入股台湾银行的方式,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所有这些都未能突破金融垄断的壁垒。
如果说以往民营企业进入金融业的努力时机尚未成熟,那么,在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情况下,无论是各地温州商会抱团打造温商银行,还是由本地实力强大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或者对现有的民营程度较高的某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彻底的民营化改组,金融突围,此其时也!
金融垄断能否打破、纯粹的民营银行能否合法、正规地进入金融业,这是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真的改革试验,还是叶公好龙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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